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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办:交通窗口加强新增运输车辆准入监管

发布日期:2016-10-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规定,10月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将加强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运输车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实车检测的监督,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交通运政窗口一律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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