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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龙城通”卡工本费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0-12-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常州市市民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法[2010]41号)精神和部署,核定了常州市市民卡建设有限公司发行的“龙城通”卡工本费标准。
  一、政策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部分市IC卡收费问题的批复》(苏价费[2010]187号)。
  二、“龙城通”卡的基本功能。
  一是社会服务应用,主要为公交、图书馆、便利店、园林及市民日常消费等;二是金融服务应用,即普通银行卡功能,可完成存款、消费、转帐等服务。
  三、工本费计费规定。
  IC卡工本费=(裸卡费+制作费)×(1+损耗率),其中损耗率:不得超过3%。
  IC卡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的,发行单位要免费更换;属于用户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损坏等要求补发的,其收费按不高于该卡规定标准的(成本)的1.5倍执行。
  四、成本构成。
  经核算,龙城通工本费为:20.81元/张。
  五、核定标准。
  “龙城通”卡核定为新办20元/张,补办30元/张。
  六、周边地区工本费标准。
  扬州(公交卡)押金20元/张,每月扣1元使用费,20个月扣完;南京(金陵通)、无锡(太湖公交卡)押金30元/张,每月扣1元使用费,30个月扣完;苏州(吴江)(苏州通)押金40元/张,每月扣1元使用费,40个月扣完;江阴(暨阳通)维护费25元/张,每月扣0.5元使用费,50个月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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