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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荣获“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11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6〕10号),市公积金中心被授予“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第二次获得此项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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