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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发布日期:2012-09-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目前武进区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67家,包括217家食品生产企业、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0家食品包装企业和5家化妆品企业。为督促这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解决实际工作中部分多次违规企业难于监管的问题,武进质监局从本月起对这些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风险预警提示管理制度。
  武进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将被列入“黑名单”: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而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行政处罚;一年内被质监部门责令整改两次以上(含两次),整改完毕后,在后续的检查中依然存在被责令整改问题;年度内产品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或者市、县、区级评价性抽样检验不合格,且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或者反映产品特征性能的项目;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需要列入“黑名单”的其他情形。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质监局将其列入“三分监管”红色(危险程度高)等级,对其加强监督检查,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对安全管理水平差的红色等级企业,将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逾期不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彻底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黑名单”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之后,企业达到监管要求且没有发生不良行为的,再次经过审核同意,才能从“黑名单”中消除。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严格执行“黑名单”管理办法,同时加大重点领域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网络,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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