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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召开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4-04-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4月22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蒋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周卫中、夏国浩、唐华新、蔡金龙、刘敏、刘新农、曹俊、王龙出席会议。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溧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讨论稿)》。为加快推进溧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从调优产业结构和布局、全面整治燃煤锅炉、推行工业废气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严格机动车排气管理、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建设油烟达标街、加强大气环境能力建设等8个方面出发,采取21项措施对大气污染进行整治,目标到2017年,产业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主要空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明显下降,重点企业全面稳定达标,全市扬尘、酸雨、灰霾和恶臭污染物明显减少,空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优良天数逐年提高,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其他指标全面达到功能区要求。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蒋锋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势在必行,他希望各牵头部门进一步明确目标,目标要切实可行,体现实事求是;同时,要对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解现有水平、差距及详细措施;还要狠抓落实,在方案实施后,要认认真真执行好,确保我市大气环境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溧阳市市级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抽查复审暂行规定(讨论稿)》。蒋锋指出,政府财政的钱也是老百姓的钱,每一分每一厘都要用得明明白白,因此,出台此项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对建设项目抽查复审,进一步规范企业和政府的行为,真正做到少用钱、多做事、做好事。
  会议还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的意见(试行)(讨论稿)》、《2014年全市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溧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会议还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简要汇报》并组织学习《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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