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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实行分类监管

发布日期:2023-03-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月27日,交通工程执法人员将一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分类监管等级告知书,交到了常泰大桥接线CT—CZ1标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手上。这标志着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分类监管模式。
  采用分类监管模式后,市交通工程执法部门将目前9个受监工程、19个标段,按分类监管评定办法的奖惩标准划分为Ⅰ类 、Ⅱ类和Ⅲ类。根据不同分类,市交通工程执法部门将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手段和制约措施,从而达到不同的监管力度和监督深度。
  对划分为最低级别的Ⅰ类施工标段,交通工程执法部门将开展重点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在规定的监督检查频率上限基础上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采用分类监管模式,不仅可以科学配置监管力量和资源,提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精准监管水平,还可以倒逼项目部提升自身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监管项目质量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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