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四院开通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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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6-08 来源:新北区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
6月8日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扩大参保人员受益面,本月起,市四院新北院区被列入区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意味着新北区居民在该院能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一样按比例享受诊疗费用的即时补偿。
据了解,凡是新北区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四院新北院区门诊就诊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确定的可报范围内按15%的比例进行即时补偿,单次刷卡申报金额不得超过200元,每日累计申报金额不得超过300元,全年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500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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