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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排水许可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推进

重规范 优服务
发布日期:2016-10-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今年2月24日,常州市颁发首张《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截至10月14日,总计核发排水许可证129张,市城乡建设局凭借流程优化、服务引领、协调联动这“三道突破口”,拟在2017年底前完成对主要排水户的许可证发放。

    一是完善手续,优化流程。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多次研究许可工作流程,尽可能简化、优化流程。加强计划性,提前两个月确定计划办理排水户,提前通知到户,确定代办员。同步将排水户排水采样口实地移交变更为电子移交,通过地理定位、电子照片等数字化信息传递和确认,极大的提高了采样口移交的效率。为方便排水户及时获得检测报告,工作人员根据许可证办理计划,提前通知监测站安排采样,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在承诺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许可卷宗结案后按要求归档,并同步建立目录电子台账。

    二是主动服务,行政指导。“你办证、我服务”,在办理流程和相关事项确定后,排水许可办理流程、相关表格在市“三合一”平台、建设局官网、排水处官网公布,供排水户查阅下载。对所有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实行代办员服务制度,由业务熟悉度高的代办员“一对一”全程服务,进行申领过程的全程指导,指导排水户相关材料的填报、整理,并与窗口联动,方便企业,将“舒适度”留给企业、市民,将“规范”、“严谨”给予自己。

    三是加强宣贯,协调联动。将排水许可的意义和政策利好对排水户进行宣贯,鼓励排水户积极领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缴纳处理费用的,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企业取得了排水许可证,也即取得了不缴纳排放污水环保税的基础依据。市排水管理处和市、区二级环保部门联动,全面掌握了排水户的基础信息,可逐步服务企业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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