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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通报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日期:2015-01-23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51人,严肃查处了孟建国、陈马良、张传兴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市纪委副书记祁新介绍,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157件(次),立案550件,结案54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3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挽回经济损失4736.56万元。

    去年,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9569”责任清单,对全市105家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集体约谈,市委主要领导在全省第一个主动接受省纪委网站在线访谈。市纪委组织开展全市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全面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全年共实施问责追究9起,追究相关领导9人。
  去年我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使用、“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整治,共派出暗访组149个(市级45个),暗访各类场所480处,查实违规车辆24辆,处理24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53件、处理7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4人,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件15起,辖市区共通报典型案件27起,对溧阳市少数干部违规接受宴请等15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通报。
  去年,全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等费用同比分别下降28.3%、12.3%、12.4%。全市各级共上交礼金、礼券、购物卡折价311.35万元,“510”廉政账户缴进171.72万元。
  祁新介绍,在“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忘“紧笼子”,切实加强自身监督管理,去年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3人,其中县处级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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