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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扩大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标准进一步完善

发布日期:2022-07-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28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常州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市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实物配租保障范围、优化实物配租房源调换工作、统一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和实物配租的梯级退出等四大方面精准施策,全面推动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的提质增效。
  《通知》指出,为扩大实物配租保障范围,除低保无房家庭外,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年老、重残、重病家庭纳入实物配租范围,并且实物配租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或烈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倾斜。对不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实行梯级退出机制,给予6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的租金标准为7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搬迁期结束后,名下无房产、搬出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市场租金承租公租房。
  针对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通知》明确了四个方面的统一,即“一套准入标准”,无论申请的是租金补贴还是实物配租,均按照常住建〔2020〕291号文件执行;“一套租赁管理模式”,有低保或者特困的环卫工家庭参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其他的参照城镇低收入家庭,管理模式参照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一套渐退机制”,对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对象实行年度复核,公租房实行梯级退出机制;“一个保障平台”,建立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模式的互换机制,即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变更保障方式。
  另据了解,目前市区各大街道窗口已适时开启了“政策找人”的宣传,及时向有需要的群体推介新政,号召领取租赁补贴的特殊困难家庭利用好每年签约一次的窗口期,更充分地让保障资源实现“好钢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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