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对照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广泛收集资料,做好辖区内港口码头货场设置现状的调查,编制港口码头专项规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港口码头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严格对照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堵和疏的办法,有效整合港口资源,规范港口码头经营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港口码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验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