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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国家高新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武进国家高新区实际,2017年3月27日下发了《武进国家高新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为便于理解该政策有关内容,特做以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加强园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园区环境质量,巩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成果,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实施措施
  1、减少煤炭消费总量。通过禁燃区建设、燃煤锅炉整治及发展清洁能源等举措,大力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2、淘汰落后的产能。通过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将园区化工企业关停一批、搬迁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并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3、治理太湖水环境。通过实施产业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及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等实现对太湖水环境的治理。
  4、镇村环境整治。通过建设垃圾处置体系、提升社区及自然村环境、整治重点区域环境等手段,实现镇村环境整治。
  5、治理黑臭水体。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整治,建设污水主管网,整治区域内水环境,提升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结合“河长制”加强河道长效管护。
  6、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列出确需整治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实施整治行动,并对现有养殖场实行拉网式提升改造。
  7、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开展高新区计划保留石化、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化工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行动,对重点行业清洁原料进行替代,改造升级油气回收,控制餐饮油烟及汽车维修业污染。
  8、治理环境隐患。开展环境风险企业风险评估及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建设滆湖备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并防控土壤及重金属。
  9、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推进生态绿城、绿道建设及生态修复与治理,全面开展堆场扬尘整治工作,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开展环境信访调处及个体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作坊专项整治,全面普查污染源,重点加快解决新城域小区周边废气污染问题,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及考核。
  10、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编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年度工作报告,推进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园区环境监测,在园区营造生态氛围,完善生态工业链网并推进园区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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