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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开展大桶水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6-10-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规范"大桶水"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从3月至9月,常州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 "大桶水"生产企业开展了拉网式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对“大桶水”生产企业水源、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等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将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企业依法关停。建立“大桶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优胜劣汰。

二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全面掌握“大桶水”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将飞行检查、突击检查和随机、快速、不定时监督检查相结合,针对企业资质、获证后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卫生状况、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情况和出厂检验落实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检查"大桶水"生产企业40家,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并责令整改企业19家。

三是严格产品监督抽检。加强对“大桶水”的监督抽检,重点对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进行抽验,对全市40家大桶水生产企业抽检了40批次,合格率为87.5%。对不合格生产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产品、彻查原因、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和报告。

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加工“大桶水”的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未发现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大桶水”企业。对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指标的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正在立案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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