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三周年,《江苏省慈善条例》施行第一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慈善法》和《江苏省慈善条例》,进一步推进常州慈善事业发展,营造全民慈善的社会氛围,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慈善总会决定围绕9月5日“中华慈善日”、结合常州实际开展“慈善月”系列活动。2018年8月16日,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举行“2018年常州慈善月活动”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安排,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张力航向媒体介绍了慈善月活动的相关情况。
本次慈善月的时间贯穿8—9月,活动主题为“小慈善常相伴”,意为无论大规模的慈善活动还是个人的点滴慈善行为,都是常州慈善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能得到每一个身边人的长参与、常相伴,涓涓细流将汇成大爱无边,常州慈善砥砺前行,又好又快发展。
2018年常州慈善月的特色和亮点有:
(一)全民征集慈善月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慈善活动,紧扣“小慈善常相伴”的主题,凡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慈善募捐、扶贫济困、公益宣传与服务、慈善公益沙龙和论坛、文艺演出、义卖、义捐等活动,形式不限,均可参与2018年常州慈善月活动。本次慈善月活动将设立三个奖项——慈善创新活动奖、优秀慈善机构奖和慈善活力社区奖,奖项在参加本次征集的慈善活动中产生。社会各界共同行动,汇聚慈善力量,打造温馨“慈善月”,助推全民慈善,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服务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普法进行时。《慈善法》已正式实施三周年,《江苏省慈善条例》于今年三月起施行。作为省一级最早落实新《慈善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慈善条例》进行了多重探索,做了一些江苏创新,诸如率先立法规范“个人求助”呵护爱心、让公开募捐箱变成透明“玻璃箱”、建立慈善信息库让需求精准对接等方面。因此,慈善普法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更加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好民政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组织开展民政、慈善工作人员普法活动,利用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慈善文化活动激发全民学法热情,推动《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全面渗透融入。
(三)慈善“一日捐”点滴暖人心。慈善一日捐,奉献一份爱,传承正能量。每人只要捐献出一天的工资,资金微薄却情义无价,全社会倾注一片真情、伸出一双援手、奉献一份爱心,让常州的慈善事业更加放光彩,为受助贫困群众增添更多温暖。社会各界人士要主动支持我市今年的“慈善一日捐”,进村入户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推广“一日捐”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注意呵护群众参与慈善的每一份热情,确保参与率比往年有明显提高。
(四)第三届“中华慈善日”活动暨“龙城益市益路有你”常州市慈善超市运作机制改革试点启动仪式。常州市三城区现有49家慈善超市,在帮困方面基本实现了“平时恒温节日添暖”的长效救助机制。但是,这些慈善超市大部分“造血不足”,除了政府给予的扶持和经费保障外不能独立经营。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积极探索、联合制定了《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慈善超市改造创新工程的实施方案》,在传统慈善超市的基础上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并购、合建等方式参与慈善超市建设,努力打造慈善超市公益服务常州模式。“慈善超市合伙人招募行动”目前正在进行之中,9月5日,慈善超市创新运行将正式启动,推动常州慈善事业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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