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政务活动 >> 正文

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3-05-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调整经济结构、做大经济总量,离不开项目的支撑。5月30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讨论并通过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文件,明确要从项目储备、审批服务、推进管理、考核评价等各个环节,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尚建荣、张云云、方国强和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常州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性文件。根据文件规定,我市将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制度,各辖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专业园区及市相关部门都将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总投资达到10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即列入市级重大项目储备库。重大储备项目正式签约后,各级各职能部门将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加快落实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采用审批代办制、内部流转制、定期会办制等方式,加速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环评、建设等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重大项目引得进、落得下、推得动。同时,还要拓宽重大储备项目来源,从产业链中挖掘项目、从招商活动中获取项目,积极抢抓国际产业转移、央企民企扩张等重大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在引进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重特大产业项目上取得突破。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和服务效能,我市将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代办制。依托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在市本级、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省级开发区分别设立专门代办机构,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三级代办服务体系。在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由代办机构帮助办理从项目立项到开工期间所有审批事项,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技术服务等也可以代为办理。各级代办机构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代办项目,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免费。我市还将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审批内部流转(预审)制,并出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考核暂行办法。
  费高云要求,全市上下要聚焦项目,集中资源,举全市之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用3年时间,实现重大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同时,以务实简便为要求,实实在在抓项目,更有效、更方便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的实效性。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授予王世波等22人“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情况汇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