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记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异地生育还需提供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本人社保卡、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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