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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被列入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就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立法开展调研

发布日期:2024-03-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正在修改中。3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带队赴天宁区、新北区开展立法调研,就条例草案的修改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秘书长高宏华参加调研。
  从调研现场获悉,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常州市被列入其中,成为全省入选的3个城市之一。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为从制度上稳步推进建设工作,让儿童成长得更好,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并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调研组先后考察了市儿童医院、天宁区凤凰新城托育中心、新北区三井街道国宾社区,详细了解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情况,并征集关于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调研组指出,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流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突出地方特色,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和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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