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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三向发力”落实医疗保险救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10-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以来,溧阳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及时精准救助。

一是及时精准确定救助对象。聚焦“事前把关、在线监测、主动预警”三项核对推进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低保、困境儿童、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等10类人员。

二是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对未参保的新增救助对象,及时资助参保确保救助应保尽保。截至9月份,财政全额补助救助对象个人保费914.82万元,惠及1.35万人。

三是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加强大病保险对救助对象的政策倾斜,不设起付标准,分段支付比例比普通参保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补偿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对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比例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80%比例救助。对患省定罕见病的救助对象,经省医保罕见病用药保障资金支付后的剩余药品费用按50%比例救助。截至9月,共100762人次享受门诊救助待遇,受益人门诊总费用4084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2256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357万元,5997人次享受住院救助待遇,受益人住院总费用6797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5609万元,医疗救助支付5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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