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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出台《溧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普登记阶段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3-11-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认真做好全市经普登记阶段宣传工作和组织好12月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经普的良好氛围和普查环境,根据常州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溧阳实际情况,溧阳市经普领导小组、中共溧阳市委宣传部于11月25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溧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镇(区)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

    《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导思想。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扎实生动有效地开展12月宣传月和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活动,强化普查利国利民利自己的宣传,强化普查法定义务的宣传,强化普查对象权益的宣传,提高被调查单位的参与度,支持度和配合度,为高质量完成全市经普任务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二是工作原则。宣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普查内容与各阶段任务紧密结合;公共媒体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资源共同承担;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普查宣传与统计普法相结合五项原则。三是活动安排。以12月普查宣传月为契机,拉开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帷幕,具体落实了各镇(区)和各宣传媒体和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宣传工作任务和形式,主要采取报纸、电视、电子屏、显示屏、发短信、发告知书、互联网、横幅、板报、标语、户外广告等各种宣传形式,掀起12月宣传月和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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