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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开展2014年度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4-03-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确保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春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在要求全市各学校认真开展自查的前提下,3月11日,金坛市食安办联合金坛市卫生局、金坛市教育局开展2014年春学期学校卫生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主要检查学校食堂的“二证”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食品的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卫生、学生用餐管理、食品留样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学校内生活饮用水来源、提供的直供水的卫生状况及消毒情况和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是否健全,健康教育、晨检等预防措施落实等方面情况。

  同时,检查组还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两高”关于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食品留样规范等内容进行了告知。对在检查中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餐饮主管单位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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