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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4-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8年4月10日,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更好地让大家了解《常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内容,现作以下解读:

一、出台意义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2016年底,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创新,破解“九龙治水”困局,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常州位于长江三角洲的中部,北临长江,南濒太湖,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是著名的水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河湖水域侵占、环境杂乱、水质污染、生态退化、功能衰减等问题日益凸显。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常州经济转型、建设美丽常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解决复杂水问题,具有迫切需求和重大意义。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恢复水域面积至少10平方公里,城市水域面积率不下降;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5%、2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8以上;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以上,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62.5%以上,水十条省控以上考核断面达标率100%,基本消除全市城乡黑臭水体;太湖流域湖西区、武澄锡区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区域防洪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运北片达到200年一遇,其余片区达到100年一遇(金坛区除外),农村排涝能力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

三、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水安全保障。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有效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大洪水和最严重干旱,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二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优化产业布局,调高调轻调优调强产业结构,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各类污染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排入河湖污染负荷。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全面治理河湖“三乱”,清除河湖污染底泥,遏制湖库富营养化,改善河湖空间环境质量,满足河湖水功能区要求。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沟通水系、涵养水源、退渔还湖、保护湿地等措施,修复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六是加强水文化建设。保护挖掘河湖文化和景观资源,大力传承历史水文化,持续创新现代水文化,不断弘扬优秀水文化,丰富河湖文化内涵,充分彰显特色水文化。七是加强水工程管护。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保护河湖公益性功能,实现河湖资源有序利用。八是加强水制度创新。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推行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保障河湖效能持续提升。

四、保障措施

落实好“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考核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宣传引导”六项措施,确保《行动方案》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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