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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率先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3-11-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21日,武进区在全国县域率先建立环境联动执法机制,今后环境执法,不光是环保部门,公检法机关也将参加,将比以前单纯的行政执法更具震慑力。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和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武进区较好地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但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仍时有发生,环境行政执法刚性不够、执法手段较软、强制性偏弱、威慑性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
    11月14日,武进区出台《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结合武进区环境执法状况,建立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的工作机制,明确联动办理案件的条件、程序及有关部门职责,确定移送、介入调查、固定证据,并最终进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追究民事责任等工作程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以及依法需要治安处罚的,或者涉嫌构成环境违法犯罪等案件,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进行专案会商,调查取证,联动办理。同时,建立环境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和环境执法联动联络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联动工作有关情况。
    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是加强环境执法、震慑环境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当前环境监管复杂化、违法行为隐蔽化和危害结果严重化的有力抓手,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和合力,严厉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武进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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