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月27日上午10:50
发布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陈跃峰 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严旭华 常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主 持 人:陈结平 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现场
陈结平 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陈结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出台的背景、出台的过程及主要内容。今天上午,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陈跃峰先生和常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严旭华女士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我是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结平。首先请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陈跃峰先生向大家介绍情况。
陈跃峰 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陈跃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加快行政管理法治化和加快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常州建设,2017年11月3日,我市出台了《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的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常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厚。全市现有非遗资源性项目1228个,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3项、省级名录项目53项、市级名录项目128项、县级名录项目342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下,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已成立非遗保护中心和非遗促进会等非遗保护组织,3000平方米的市非遗展示馆展陈设计已完成,预计2019年与文化广场其他场馆一起向社会开放。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被文化部作为范例向全国推广,《人民日报》专题介绍了常州的经验。
虽然我市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非遗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正在改变,传统文化、民间文化、传统工艺面临着断裂的危险;二是非遗传承后继乏人问题日益凸显,国家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77岁,省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67岁,市级传承人平均年龄也达到62岁;三是非遗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如管理机构、资金保障等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非遗保护的理念和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迫切需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在多年工作实践和取得一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使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有必要对上位法的规定作出细化和完善。制定《办法》符合我市立法权限和实际需要。
基于上述原因,市政府出台了适应我市市情的《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过程
经市政府批准,《办法》被列入201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作为正式项目。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办法》由市文广新局牵头起草。为此,市文广新局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项目启动后,市法制办积极参与前期的调研考察工作,通过研究论证,对文本的构架和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收到市文广新局报送的《办法(草案)》送审稿后,市法制办严格依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办法(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全面审查,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增强立法的科学性。针对立法需求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组织专项咨询论证。一是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专家咨询论证,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并据此修改完善;二是到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基地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梳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并据此制定相关措施和制度。
2.凸显立法的民主性。在《办法》审查过程中,坚持立法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收公众参与,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一是公开征求意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法制办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日,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反馈;二是赴辖市(区)听取意见,先后赴钟楼区、溧阳市开展立法调研,听取了相关部门、部分镇(街道)的意见;三是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或者代表性传承人的意见和建议。
3.确保立法的合法性。一方面,依照上位法对《办法(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语言、条文、逻辑等进行了全面审查修改和完善;另一方面,在确保依法规范权利义务事项的同时,注重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组织协调会签,10月份,市法制办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签会,市教育、规划等十三个部门进行了会签。
在完成合法性审查后,市法制办形成最终提请审议的《办法(草案)》文本。《办法》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丁纯市长签署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其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项目分类保护、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内容主要是:
(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
《办法》明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保护和分类保护。对列入国家、省、市、辖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制定项目保护计划,按照相应级别的保护要求实行保护;同时,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特点和现状,采取记忆性保护、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等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
(二)关于《办法》的可操作性
为了有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办法》规定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具体实施保护工作。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主管部门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办法》依据法律、地方性法规规定,将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明确列出,并要求文化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评估制度和专家评审机制。
(三)关于《办法》的罚则
《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此规定明确了设区的市的政府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特定种类的行政处罚。而对于罚款的具体限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予以了明确。
《办法》在设定行政处罚方面,本着合法、适当、便于执行的原则,依照《行政处罚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在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对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和参加与其称号不符或者有损、误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的传承、传播活动,以及未被认定为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单位和个人以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名义从事传承和传播活动这两类情形,设定了行政处罚。
以上是我市出台《办法》的主要情况。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最后,希望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和我们一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我市的法治建设,开创法治常州建设的全新局面。
谢谢大家!
【陈结平】:
现在请记者朋友提问。
中吴网记者
【中吴网】:
我想请问一下严局长,本次出台的《常州市非遗保护办法》有哪些亮点?谢谢!
严旭华 常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严旭华】: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一共有四个亮点:
一是明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施行分类保护。
按照我国《非遗法》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决定了在保护工作中应根据项目保护、保存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保护。我们在《办法》中明确要采取记忆性保护、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四种重要的保护方式。
二是建立非遗项目和传承人退出机制
按照办法的规定,将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存续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每两年评估一次。因客观环境改变、无人传承、经抢救性保护仍不能活态存续的,将退出代表性项目名录,列入记忆性保护名录;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将取消其资格以及享有的相应权利。
三是非遗的社会传承方式得到强化
长期以来,非遗传承多局限于传承体系内部技艺的延续,比如家族、师徒等传统形式,传承链条较为脆弱,易陷入后继无人的困境。《办法》在传承方式上提出,通过向社会招募学员等方式,推广实施家族传承、师徒传承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传承人培养模式。鼓励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通过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课程以及与相关单位联合办学、办班等途径,培养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资助学生学习传统技艺。《办法》还鼓励本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展对外传播与交流。鼓励本市以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本市传承、传播,并与本土文化融合发展。
四是提出了对珍稀天然原材料的保护。
与非遗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珍稀矿产、动物、植物等天然原材料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物质载体,一旦某项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原材料出现问题,该项目的技艺传承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例如,金坛封缸酒的原材料标粳米、常州萝卜干的新闸红萝卜以及孟河斧劈石的原材料小黄山的石材等。《办法》提出,应加强原产地资源的保护,鼓励原材料的种植和生产,保障非遗代表性项目原材料的优先供给,还鼓励科研创新,开发、推广和应用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天然原材料的替代品。
中新社记者
【中新社】:
请问严局长分类保护中四类方式的具体概念和措施是什么?谢谢!
【严旭华】: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一是记忆性保护。对丧失传承人、客观存续条件已经消失或基本消失的非遗代表性项目,通过建立相关档案和数据库的形式进行保存。《办法》规定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记忆名录。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列入记忆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时开展调查和收集工作,形成系统完整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 二是抢救性保护。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把抢救性保护放在第一位,其重点是濒危项目和高龄传承人。目前,我市正在对高龄的国家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记录工程,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全面系统地记录传承人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为后人留下宝贵资料。去年,97岁的锡剧传承人吴雅童、77岁的常州吟诵传承人秦德祥先后因病离世。但因“抢救”及时,对两位老先生技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得以圆满完成。常州的工作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和《中国文化报》宣传和推广。三是生产性保护。政府应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原则,对传统技艺流程及其核心技艺采取真实性和整体性保护,制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合理利用非遗资源进行生产性保护。例如,近年来我市打造了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包括常州梳篦、金坛封缸酒、常州萝卜干制作技艺等都在生产中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传承。四是区域性整体保护。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将非遗保护与古镇、古村保护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按照非遗资源相对集聚、特色明显的特点,设立有代表性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目前,我市已建成金坛圩村文化和溧阳社渚傩文化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省共10个)。
常州发布记者
【常州发布】:
请问在今后的工作中,文化部门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护和传承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谢谢!
当前,非遗保护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互联网+”等新业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辟了新空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新助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在不断深入的非遗保护实践中,非遗保护的工作理念也在不断深化。近年来特别强调了在提高中保护,在创新中保护的理念。
一是倡导非遗融入现代生活。非遗是以人为核心、以生活为载体的活态传承实践。非遗的生命在生活。要促进非遗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融入当代人的生活,让非遗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传承。我们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传播。鼓励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旅游。就在12月23日,在冬至日的第二天,我们刚刚在南大街步行街举办了“江南非遗嘉年华----苏锡常镇通五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展演展销活动”,五个城市,70多个项目,以活态展示、线上直播、线下体验等方式走进市民生活,受到了市民朋友们的热情欢迎。举个例子,郑陆的一家脚踏糕,2个小时就销售了2000斤,其他诸如梨膏糖、溧阳白芹等都卖到脱销要不停补货。今后,我们将在传统节日继续举办这类大型的非遗活动,让更多的人在民族的节日中体验非遗、感受非遗、品味非遗。
二是探索 “非遗+互联网”传播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传统传播渠道的推广过程中,成本高,受众面窄。而互联网则突破了地域限制,给非遗提供了一个面向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展示舞台。我市专题策划“发现常州匠心之美”之对话非遗传承人系列活动,以短视频+直播的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互联网有机融合,让更多年轻人体验、了解和热爱常州的地方传统文化。11月2日,常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泉印泥的纪录片《倾一生心血,浓千年国色》上线后,两天内点击量超过800万,被《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中国日报》等10多家国家级和省级媒体的官方微博纷纷转发。11月24日,在微赞、扬眼、今日头条等直播平台同步举办“带你走进比黄金还贵的泥”非遗直播活动,通过对龙泉印泥传承人缪德根的移动直播,让龙泉印泥这一非遗项目在年轻人活跃的圈子里成为“网红”。通过“非遗+互联网”的传播模式,古老的非遗在年轻人活跃的圈子实现“活”态展现,让古老的文化活起来、活下去 、火起来。
三是建设常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中的非遗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比邻而居,将强调“常州特色,非遗时空”。强调“常州特色”,就是要能展示常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厚与特点,体现常州市非遗保护工作成果。 强调“非遗时空”,即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特点和生态保护要求。展陈将把非遗资源融入常州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以及百姓生产生活之中。建成后,市民不仅可以观摩、沉浸、体味,还能参与非遗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类别项目的传习、互动。让市民共享非遗保护成果。
【陈结平】:
记者朋友还有什么问题?发布会结束以后,记者朋友如果还有更多有关《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问题,可详询法制办、文广新局或联系我部新闻发布处。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发布人!谢谢媒体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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