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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荣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

发布日期:2016-09-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5日,从武进区司法局获悉,武进区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据悉,这是继“‘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县(市、区)”后,武进区在法治宣传领域获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
  “六五”普法期间,武进区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以建设“法治武进”为目标,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全力推进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五年间,全区共下达各类部署性、制度性普法文件104件,明确了36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完善了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员例会、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指导、信息报送、年度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六五”普法以来,区、镇、村三级累计投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费1500多万元,其中仅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就筹资近200万元。2015年,区级法治宣传及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合计270万元,人均达2.6元,较“五五”普法期间增长了5倍。
  “六五”普法期间,武进区每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普及宪法精神;结合群众身边的热点敏感事件,收集各类典型案例200多个,开展法官、检察官、律师、执法工作者以案释法活动,使社会热点问题在日常普法中彰显出巨大能量。此外,各级各部门立足职能,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三八妇女节、世界环境日等节日、节点,先后开展了1700多次法治类主题活动。
  据悉,“七五”普法期间,武进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机遇,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充分发挥普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更高起点上开创普法宣传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武进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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