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区县信息 >> 正文

武进区:开展“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5年度武进区“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将评选出30家单位、70人分获“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
  武进区“五一劳动奖状”推荐评选对象的范围是全区先进的企事业、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武进区“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对象的范围是全区企事业、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先进个人,主要在2015年度“爱岗敬业”优秀职工中推荐产生。
  基层推荐后,被推荐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由区总工会征求区审计、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意见。凡被推荐的企事业单位存在未组建工会,未建职代会制度、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侵犯职工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以及2015年度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评选推荐对象。已获得常州市(含)以上“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及已获得武进区(含)以上劳动模范、常州市(含)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此外,武进区总工会还将组织对武进区“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区总工会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名单将在《武进日报》、武进职工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