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陈 艳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主 持 人: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2018年常州市国土耕保政策的相关情况,今天我们请到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艳女士。下面请陈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陈艳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艳】: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有了你们的报道,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凝聚全市的力量,促进常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有了你们的帮助,使我们的工作目标、工作举措更加贴近群众的期盼;有了你们的监督,我们的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严格保护耕地,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目标。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完善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市统计局对《常州市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8月30日印发实施。
下面我向各位介绍《常州市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有关情况。
第一,《办法》的修订背景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依法保护耕地资源,严格落实保护责任是我们市、县、镇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常州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2009年,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州市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常政办发〔2009〕139号),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各辖市、区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占用与补充情况开展考核。考核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情况也出现了新变化,同时,有关部门为更好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了职能调整,需要对考核工作实施主体和考核内容进行完善。
十八大以来,我市始终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并重;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战略,努力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圆满完成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92.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91.8万亩,超额完成了耕地保有量为231.2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90.58万亩的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任务。但仍然面临基本农田非粮化、设施农用地改变用途以及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依然存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矛盾,为更好更快地解决这些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我市将高举耕地保护大旗,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构建“1+X”耕保政策体系,建立“双+”补偿激励机制,积极开展试点探索,综合采取管护措施,切实加强耕地管控性、建设性、激励性、约束性保护,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近日,我市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市政府组织国土、农委、统计等部门围绕严格耕地保护、强化政府责任的基本要求,立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解决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确保考核主体有抓手、考核内容有依据、考核标准更完善、考核结果能管用。
第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奖惩和附则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考核实施主体。完善了考核依据、主要对象、实施主体等内容。各辖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辖市市长、辖区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对各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市统计局组织开展,实施部门作用更突出、职责更明确。
二是优化了考核组织方式。完善了检查、考核的具体程序、考核报告提交、结果上报应用等内容。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检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将原来对各辖市、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合格或不合格下结论调整为以打分排序制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制度。
三是完善了考核主要内容。完善了考核重点指标、数据依据和考核核查方法等内容。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和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强调考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耕地保护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下达检查考核指标。
四是强调了考核结果应用。完善了奖惩措施和考核结果应用范围等内容。强调了市委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辖市、区给予表扬;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时予以倾斜。改进了惩罚措施,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辖市、区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辖市、区相关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强化了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辖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业绩考核、相关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第三,《办法》的亮点特色
一是优化了考核组织方式。调整了考核部门,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市统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部门作用更加突出,职能更加明确;优化了考核组织方式,在考核期内一般年度,由县级组织开展自查为主;期中检查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由考核部门开展实地抽查;期末考核由考核部门在期中检查、年度自查、实地抽查和相关督察检查等结果基础上开展全面考核。
二是完善了考核指标与标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改革耕地保护具体措施,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此次修订后,《考核办法》设计的考核指标更加完善,更有利于耕地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进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对落实耕地保护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按照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监管考核等有关要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纳入考核的核心指标。考核内容进一步突出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等内容。同时,为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等要求,补充了耕地休养生息等生态保护相关内容。
三是完善了考核结果应用。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结果的应用方向,继续将考核结果作为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辖市(区)市(区)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各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的耕地保护意识。
我主要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王志新】:谢谢陈局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现场提问
【中新社记者】:陈局您好,请问此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修订主要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对耕地保护工作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和影响?
【陈艳】: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是土地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各项耕地保护政策的重要制度保障和依据,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耕地保护自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耕地保护管理方式和考核监管手段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新的要求,需要我们改革创新;耕地占补不平衡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日趋加大,目前我市耕地占补形势,溧阳平衡有余、金坛自求平衡、武进新北难以平衡、钟楼天宁无法平衡,内部调剂仍有较大缺口;耕地保护动力不足问题,目前,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尚不健全,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违法用地难以根治的问题,有的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的主体意识依然不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情况依然存在,在“动真格”、“硬碰硬”上仍缺乏壮士断腕的勇气和胆魄。
为此,修订后的《考核办法》通过完善考核主要内容,提出了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改进了奖惩措施,进一步健全管控、建设、激励耕地保护新机制。一是完善了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的考核内容,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发挥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空间管控作用,控制城市用地规模盲目扩张;二是实行县域内耕地保护总量、耕地质量变化等的全面考核,以算大帐方式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三是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有利于督促地方抓紧、抓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展资金渠道、多种模式实施,努力实现到“十三五”期末建成153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四是考核强调了耕地质量的评价与监测,更加注重对耕地质量的提升与保护,有利于优质耕地不被占用、中低等耕地质量提高。五是考核明确了对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休养生息等方面的考核内容,鼓励地方不断完善方式方法,拓宽途径科学合理开展耕地保护等工作。
总体来看,《考核办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构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为主要目标,落实了新时代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的政策要求,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将构建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新的政策制度体系,督促各级政府扎实落实各项举措,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常州网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网记者】:
请问陈局:前面提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尚不健全”,那下一步我市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和具体举措呢?
【陈艳】:
这个问题提得比较准,截至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一个比较系统、规范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方面的政策文件,相应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这是我们下一步要重点抓的一项工作,也是有效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具体措施,同时,也是今年我局构建“1+X”耕地保护政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将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落实好耕地保护激励措施。
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拟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十三五”期间,市政府每年按照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安排补助资金,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资金补偿。
二是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拟采用绩效评价方式,市政府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辖市(区)、镇(街道)人民政府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通报表扬或资金奖励。对受表扬的辖市(区)政府给予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
通过建立“双+”补偿激励机制,切实加强耕地激励性保护,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王志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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