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重病户子女;
2、城乡低保对象和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子女,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和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领助证》认定;
3、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认定;
4、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遵循应贷尽贷原则。
贷款金额原则上为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
国家奖学金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国家负担。
国家励志奖学金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师范生免费教育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
带★资助项目由武进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 (电话:863093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