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参保:
(1)登记。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须填写《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①“老年居民”: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②“特困居民”: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城镇低保人员另提供《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重度残疾人员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③“未成年居民”:户口簿;
④“非从业居民”: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经年度审验本人的《就业登记证》(目前为失业状态)原件和复印件。
(2)审核发证。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发放《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3)缴费。参保人员在取得《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之日起5日内,持《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交通银行卡(借记卡含医保卡)和持卡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交通银行市区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委托代缴保费手续,并一次性缴存一个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由交通银行代扣代缴。凡在每年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才可享受下一保险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2、续保缴费:
已参保人员应于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在交通银行卡上存足一个年度个人应承担的参保费用,及时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