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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村委会组织法在坛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16-06-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宏坤视察金坛区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情况。区领导于炳才、赵钢超、陈锁龙参加活动。

    2007年,金坛区作为第一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在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同时,始终以村委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为核心,不断加强村民自治建设,实现了村委会换届直选的全覆盖、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覆盖、以及信息化建设的全覆盖。目前农村社区省级和谐达标率达100%,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村务公开覆盖率达100%。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希望金坛区继续加强学习,突出主体,把握关键,把村民的选举权、决定权、知情权等各项权利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与自我管理的作用;持续加强村干部的培训工作及村干部履职能力,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再上新水平,保障农村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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