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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十二五”期间常州财政医改投入超70亿元

发布日期:2016-11-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十二五”期间,常州市在中央和省医改精神的指导下,对政府卫生投入做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划,出台《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指导意见》。五年间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超70亿元,主要用于“癌症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智慧健康信息化保障体系”等五个方面,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十三五”规划中又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近日,中办、国办又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
    常州市级财政自2015年下半年起着眼于“抓改革、求创新”,从三大方面全面拉开常州市公立医院综合医改序幕。

    一是以药品零差率为改革重头戏。市自2015年11月起在市级公立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零差率,实行当月市级八家大医院零差率销售净减收1580万元,平均补偿率66%,比原按2014年工作量测算的补偿率近80%低了14个百分点 。

    二是以分级诊疗为综合医改最终点。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是综合医改的终极目的之一,组建医联体是实行医疗资源纵向整合的切入点。市2016年人大代表1号建议的内容也提到了医联体建设。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8所二级以上医院和29个基层医疗机构组成8个医联体,共建呼吸科、神经内科、老年康复科、妇产科、普外科等多个专科,拥有共建床位300余张;共为基层医疗机构联合体单位提供集中影像诊断、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诊断1.5万余人次;下派医生门诊诊疗、指导手术8000余人次;双向转诊上转病人2000余人次,下转病人400余人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500余人次。今年8月,市二院与天宁区青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标志着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跨出实质性一步。

    三是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重要保障机制。9月,市财政部门和卫计部门出台了《常州市市级公立医院补助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首次将设备购置等发展补助与公立医院工作量相结合,对住院和门诊工作量进行定额补助,并选取医疗行为管理、财务管理和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等三个方面十个指标进行考核,确定补助金额,引导与激励公立医院向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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