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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一二三四五”全面启动市级单位银行账户清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5月起,常州市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对市级单位银行账户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加快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和账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市级单位银行账户梳理汇总已全部完成,均上报至常州市财政局。

(一)强化一个中心目标

强化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市级事业单位收支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于财政保障的事业单位,取消基本存款账户,全面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二)运用两个清查途径

以单位自查自报和商业银行查询梳理两种方式,理清市级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和存量资金情况,核查其合法合理性,明确保留或撤销意见。经统计,共涉及单位558户,涉及商业银行22家,梳理银行账户超过1000个。

(三)贯彻三个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对上报的《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是对存在误报、漏报、瞒报的银行账户,通过财政一体化业务应用系统进行补报,如存在瞒报行为,一经核实,一律按规定撤销账户。三是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银行账户梳理工作,确保申报及时完整,及时完成撤并工作,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按规定及时做好银行账户梳理申报,配合做好账户撤并。

(四)分解四个工作阶段

结合工作需求,把清查分解为市级单位银行账户梳理汇总上报、开展账户审核清理界定、重点选择开展资金安全检查、完善账户管理制度四个阶段,到9月底完成全面清查。

(五)划分五方主体责任

财政部门负责专项清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情况汇总,开展资金安全检查,完善账户管理制度。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报,配合完成账户撤并。预算单位负责上报银行信息,对上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民银行负责督查各商业银行配合完成有关账户资金查询及撤并工作。纪检监督部门负责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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