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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常州市开展长江刀鲚保护专项执法巡查

发布日期:2019-02-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农业农村部通告,自今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为贯彻落实通告规定,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2月12日,常州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长航公安常州派出所开展节后首次长江刀鲚保护专项执法巡查。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吴建华、副支队长贾伯根,长航公安常州派出所所长封爱民、教导员印建忠等执法人员参加巡查行动。

行动开始前,吴建华向长航公安全体民警致以新春祝福,并与公安民警就今年的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座谈。会后,执法人员驾驶公安执法艇从长航公安码头出发,向西驶入主航道,先后对录安洲东侧、桃花港和圩塘汽渡附近等重点水域进行了巡查;对管道大桥下发现的一艘小型船只进行了驶近检查,未发现非法捕捞刀鲚行为。执法人员提醒船上人员注意安全,告知其长江禁渔期将近,不得从事非法捕捞。从检查情况来看,新春伊始,多数渔民尚未开始生产,江面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非法捕捞刀鲚的渔船或定置渔具。下一步,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根据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生长洄游特点,定期开展保护执法行动,确保国家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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