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州市市场主体服务办法(草案)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市司法局于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7日对《常州市市场主体服务办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目前,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已经结束,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广大群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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