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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有了法律保障----《全民健身条例》解读之一

发布日期:2010-06-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09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党和政府关注民意、改善民生、对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对于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更加蓬勃发展,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好《全民健身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现将《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问题释义如下。
      1、《全民健身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
      答:《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实施,让“公民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首次在国家法规中得以明确表述。是我国全民健身事业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加快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全民健身条例》突出了政府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着力于解决影响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全民健身工作不仅仅是体育部门的事,还涉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全民健身条例》出台后,将能很大程度化解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日益增长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公共服务供给相对有限的矛盾。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关注民意、改善民生、对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更加蓬勃发展,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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