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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2011年中招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1-06-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1年5月20日,金坛市招生委员会、金坛市教育局下发了《金坛市二○一一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坛招委字(2011)第14号),现对相关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一、今年中招我市省重点中学华中、一中切块分配比例及享受条件。
  答:今年中招我市省重点中学华中、一中实行统招名额的60%分配至各初中校,享受切块分配名额的学生必须在该初中校在籍并读满三年。
  二、今年中招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标准。
  答:1、公办高中:统招生每学期学费为850元;择校生:华罗庚中学——每生一次性收取择校费30000元;一中——每生一次性收取择校费30000元;四中——按中考成绩,分二档收费:第一档每生一次性收取择校费20000元;第二档每生一次性收取择校费25000元。所有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后,将不再收取每学期850元学费。
  2、民办高中:根据坛物费[2008]61号文审定的标准:华罗庚实验高中学费按学期收取,每学期学费5500元;金沙高级中学学费按学期收取,每学期学费4800元。
  三、今年中招我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时间:6月1日—3日
  2、考生可以填报二类学校的志愿
  第一类为提前录取学校: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金坛20名),免费幼儿师范,常州市五中艺术班,面向常州市范围招生(须招生学校专业加试合格方可填报)。
  第二类为第一批录取学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考生可在华中、一中、四中、华罗庚实验高中和金沙高级中学五所学校中选填四所学校志愿。凡报考公办高中的考生,“是否报考择校生”一栏必须明确填写“是”还是“否”。
  3、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以下二点:
  ①志愿填报顺序要符合学校之间的录取顺序,以免志愿填报不当影响录取。
  ②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填报公办学校择校生和民办学校志愿,以免录取后因不能承担公办学校的择校费和民办学校的收费而影响升学。
  4、考生志愿必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且一旦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四、今年中招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及办法。
  1、各学校录取批次依次为:
  提前录取批次为华罗庚中学体育特长生、金坛四中艺术特长生。
  第一批录取学校为华罗庚中学,先录取统招计划,其次录取切块计划,最后录取择校计划。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金坛市一中,先录取统招计划,其次录取切块计划,最后录取择校计划。
  第三批录取学校为华罗庚实验高中,
  第四批录取学校为金坛四中、金沙中学二所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同批有序提档录取。
  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分数相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相同,比较数学、英语二科成绩;数学、英语二科成绩相同,比较数学成绩。在考生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切块计划按有关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5分之内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2、录取办法:录取“校校清”的办法。
  五、今年我市中招破格和加分录取政策。
  1、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局证明)。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二级运动员称号、全国青少年田径单项比赛前6名、省青少年单项田径比赛前3名、市级体育竞赛单项比赛第1名、市集体项目比赛第1名得主力队员,并持有市教育局证明的考生。竞赛目录另发。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在海边、边防工作满十年以上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市属或辖市所属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须持有部队团级以上证明)。
  2、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革命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凡上述照顾录取的学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项照顾等级,照顾分数不能累加。
  六、今年中招我市职教类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1、凡报考职教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考生,不要填报志愿,可持准考证和成绩单,直接到招生市场现场登记,经招生学校全面衡量,按高分到低分由招办审批后录取入学。我市职教类学校招生市场拟定7月3日在市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具体时间6月26日公布中考成绩时由学校通知考生。
  2、凡欲报考我市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可在本校登记,也可到市中等专业学校直接登记,并由市招办录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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