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几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逐步构建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民生活富裕。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一年达7万亩以上,农民收到土地租金近3亿元。
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2000年天宁区郑陆镇牟家村成立了江苏省首家“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过20年的改革,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持股(份额)分红,一年达7亿元以上,列全省第二。
三是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共享农庄、精品民宿、文化创意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了一批家庭农家乐、旅游民宿等,把分散沉睡的资源变成农民增收的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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