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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4-02-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快武进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深化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提升武进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规范产学研合作的管理,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结合武进区实际,武进区于近期出台了《常州市武进区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办法(试行)》,为便于更好地理解该办法的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申报对象包括哪些?

  (一) 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的镇/开发区和行业商会。

  (二)在省、市、区、镇/开发区、科技镇长团和行业商会组织开展的产学研活动中签约实施项目的区内注册企业。

  二、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由镇/开发区和行业商会组织,必须在每年三月底前向区科技局申报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详细计划、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每次活动达成的合作意向不少于10个项目,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需向区科技局备案,并对这些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省、市、区、镇/开发区、科技镇长团和行业商会组织开展的产学研活动中与高校院所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的合同经费在50万元以上、已付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合作项目。

  (四)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该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区级其他科技计划。

  三、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的申报时间

  (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由镇/开发区和行业商会根据区科技局通知要求申报。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由区内注册企业根据区科技局通知要求申报。

  四、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一) 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

  1、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经费补助申报表;

  2、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详细计划、活动方案和总结;

  3、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经费预、决算和支付凭证;

  4、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达成的合作意向项目明细表。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

  1、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

  2、技术合同复印件;

  3、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4、通过年检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五、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1、组织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经认定给予活动支出经费(不包括参会企业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30-7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产学研合作项目经会商后,择优给予资金补助,支付比例为已付款金额的10-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的报批程序是什么?

  申请区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的单位向区科技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与区财政等部门会商后,区科技局依据会商意见,初步确定支付的项目及补助经费安排,经区领导批准并公示后,会同区财政局行文拨付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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