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常州市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常州市财政支农管理制度化建设2.0版本已全面完成。10月20日,常州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常州市涉农专项资金系列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该系列管理办法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落地的第一套涉农领域资金管理系列制度,体现了制度“新”、覆盖“全”、职责“清”、措施“实”、管理“严”五大特点。包括《常州市市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5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实现了涉农类专项资金制度化管理的全覆盖,均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气象局等目前所有使用支农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财政部门要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保证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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