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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办:常州四举措促企业简易注销便利度再提升

发布日期:2021-03-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日前,常州运用大数据共享、信息在线核验等技术手段,推出四项企业简易注销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一)拓展适用范围。在原有简易注销的基础上,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分支机构,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二)压缩公告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须经过公告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适用上述规定。

(三)简化注销材料。企业只需提交注销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股东承诺书、营业执照等“三书一照”,分支机构简易注销只需提交注销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两书一照”即可办理注销。

(四)健全容错机制。对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简易注销的,可在符合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对文字填写不规范的,可进行补正和说明;对相关部门提出注销异议的,可在解除异议后申请简易注销;对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可适当放宽时间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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