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常州新闻 >> 正文

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2-04-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4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4月27日至28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人事任免案;审议《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赋能常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监督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审议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关于常州市、辖市(区)、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专业代表小组建议名单。会议指出,组建专业代表小组,既是落实省人大的要求,也是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业化建设、发挥代表专业优势、提升履职实效的具体举措。会议要求,新一届人大专业代表小组要突出“专”字做文章,提升“专”的能力,加强专业代表小组的培训,提升履职专业化能力和素养;规范“专”的运作,认真落实专业代表小组工作办法,精心组织各专业代表小组深度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确保“专”的效果,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和专业代表小组的智囊作用,为提高人大专业领域审议监督水平和质量提供专业支撑。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同意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