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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1-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创业贷款担保机制,大力推进创业富民,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常州市委、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了《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对原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拓展和创新,不仅扩大了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而且降低了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建立了创业担保贷款贷偿机制,为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就有关内容及政策解读如下:
  一、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本办法所指的贷款发放对象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
  1、符合条件的个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常州市居民,原则上在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其中非常州市户籍个人的要求为:常州市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民办非等经营实体的大学生、高技能人才、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归国人员。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相关社会组织),是指符合国家企业划型标准,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人员(须持有《就业创业证》),并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常州市企业。
  二、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及类别如何?
  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保证担保并免除反担保要求的贷款(简称“一类贷款”),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创业者,以及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可申请一类贷款。
  第二类是需个人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简称“二类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度在经办银行的新增贷款,按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发放,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三、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及代偿有何新变化?
  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总额,市本级设立创业担保基金总额1亿元,相关辖市、区担保基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市本级创业担保基金由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各经办银行开展创业贷款业绩存入经办银行,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相应担保。
  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经办银行应催收、追偿。对逾期3个月以上的一类贷款,在1个月内由创业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8:2的比例分担;二类贷款按2:8的比例分担。依法追回的资金,按上述代偿比例划交担保基金。担保基金对单家经办银行的累计代偿率达到10%时,应暂停对该经办银行的贷款担保和代偿,经协商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再重新恢复。
  创业担保贷款的计结息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适当浮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的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20%。
  四、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标准是怎样的?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据实贴息。不属于上述群体,但经各级妇联组织推荐的城乡妇女创业项目参照享受同等贷款贴息待遇。
  对其他群体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五、个人如何申办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申请一类贷款的个人,需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10万元(含)以下的一类贷款,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并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申请一类贷款,工商注册地在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域内的创业者直接向常州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工商注册地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域内的创业者分别向所在地辖市(区)就业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二类贷款的个人,可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其中,符合条件的青年可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团委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妇女可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妇联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表》后由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团委、妇联初审,报区就业管理机构或区团委、妇联审核签署意见后,交经办银行受理。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季度办理一次,由经办银行计算贴息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分户情况表。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借款人。
  六、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有何限定?
  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贴息方式采取由借款人先按规定支付利息,贷款到期还清本息后由财政部门通过经办银行给予一次性贴息。对到期不能全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不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对展期期限内的贷款不代偿、不贴息。
  经办银行独立审贷,并可根据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
  七、个人申办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副本。在常州市从事种养殖业、无法领取营业证照的承包经营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其他条件的,可以承包协议代替营业证照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个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符合本办法“八类群体”规定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八、小微企业如何申办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在报相应就业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交经办银行受理。(工商注册地在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小微企业报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工商注册地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的小微企业分别报当地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应提供材料如下:
  1.《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表(小微企业)》(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相关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对小微企业的条件进行认定。对不签订员工劳动合同或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相关就业管理机构不予认定。
  九、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哪些?
  目前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有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经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同时,加强对经办银行的工作考核,对年度内无创业担保贷款业绩的,将取消经办银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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