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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四举措高质量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起,常州市依据《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平稳有序完成8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

市财政局切实担负起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会同税务、人行、各业务主管部门等协同推进非税收缴划转工作,建立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征缴工作机制。

一是摸清基础底数,推进信息共享。迅速响应上级部门要求,主动对接市发改委、自然资源规划局、水利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涉及费源情况,摸清缴费人底数,整理年度缴费数据,不断完善划转项目的信息共享。

二是建立培训机制,确保应知应会。组织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通学透政策文件,悟明悟清通知要求,确保业务人员领悟通知精神,掌握政策内涵,做到应知应会。

三是明确征缴流程,规范业务操作。完善费源信息采集规范,会同各部门确定征缴流程,建立健全收入退付管理机制,核定划转非税收入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分成比例等应缴信息,确保划转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征管效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从缴费人需求出发,推动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不断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缴费服务,形成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协同共治合力,做到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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