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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禁止使用殡仪礼炮车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殡仪礼炮车噪声扰民现象受到百姓诟病,仅2021年以来“12345”共接到的殡仪礼炮车投诉24起,市长信箱接到3起。4月17日,江苏省迎接第二轮中央省厅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件也是举报殡仪礼炮车噪声扰民问题。为树立文明殡葬新风,优化生活环境,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锚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市民政局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多次会商研究,草拟了《关于在全市禁止使用殡仪礼炮车的通告》,旨在彻底解决扰民现象,依法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依据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内容。

三、制定过程

针对殡仪礼炮车噪声扰民的问题,近年来,民政部门着力持续推进整治工作,大力宣传文明治丧、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特别强调举办丧事活动应当避免对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影响,提倡不使用礼炮车。多次约谈殡仪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要求其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过程中不提供该服务项目。作为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多次召集生态环境、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专题研究专项整治,精准施策推进工作。上月下旬民政部门联合公安、司法再次召开殡仪礼炮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草拟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殡仪礼炮车的通告》。4月26日通告已进入相关程序并广泛征求意见,至征求意见截止期共收到反馈意见15条,绝大部分市民群众表示赞同和支持,要求尽快开展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在规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擅自改装的殡仪礼炮车上路行驶、运营。2021年5月溧阳市制定《溧阳市殡葬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及2016年6月金坛区制定《关于在城区内禁止鸣放礼炮的通告》继续执行。

(二)明确公安等部门对擅自改装的殡仪礼炮车上路行驶、运营的予以查处。

(三)明确设立举报电话,希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并对违规行为监督举报。

(四)明确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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