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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常州市节能评估咨询单位有关情况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0-12-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问题1、为什么要认定节能评估咨询单位?
  答:为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6号令),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由于我市节能降耗任务较重,为确保完成节能目标,同时也有利于培育我市相应中介机构发展。我委决定先认定一批有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问题2、申报节能评估咨询单位如何报名?
  答:由于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没有明确从事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条件,为此,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固定资产投资咨询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咨询单位的具体情况,对有丙级以上咨询资质(含丙级)的中介机构采用自愿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对少部分有相应节能评估人员、从事过节能评估的机构也可以先报名。
  问题3、如何认定节能评估咨询单位?
  答:我委将根据报名的具体情况,在报名截止日(12月18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认定并公告可以开展节能评估咨询业务。
  问题4、认定的节能评估咨询单位有效期多长?
  答: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任务,国家和省将完善相关规定,如遇国家和省制定出相关规定,则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问题5、相关资质指什么?
  答:我们理解,相关资质是指与本行业有直接关联的其它专业条件。例如:化工项目节能评估,不但应具有化工专业人才(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化学工程),还必须有与化工相关的热能、供电、给排水、暖通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而且这些人才还必须拥有相应的个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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