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经济延续一季度的稳定恢复态势,社会消费保持稳定增长。
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5.0亿元,同比增长36.5%,增速高于全省平均1.3个百分点,位列苏南第二,两年平均增长8.3%。限额以上22大类零售商品中有20类实现增长,增长面达90.9%。基本生活类消费保持稳定增长,粮油食品类消费同比增长15.8%。接触性消费运行活力积极涌现,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1亿元和22.7亿元,同比增长54.3%和40.6%。升级类消费持续旺盛,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家具类热销升温,同比分别增长95.5%、75.2%和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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