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做好常州惠民保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1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要求,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互补,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推出常州惠民保2022版。为做好政府引导支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惠民保工作的重大意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要求,要坚持制度引领,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等目标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常州惠民保是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益导向、保本微利”为原则,由政府引导支持的、与社会保险紧密衔接的、城市定制型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针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之后、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充保障。进一步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切实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二、常州惠民保2022版主要内容

(一)产品价格

128元/人。

(二)保障期限

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保障责任

1. 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及门特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自付医疗费用和自费医疗费用;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特定自费药品(含罕见病药品)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治疗和car-T治疗药品费用。

2. 免赔额由2021年度的20000元降至15000元。

3. 增加意外伤害门诊医疗。

4. 针对连续投保人员、18周岁以下人员、70周岁以上人员、被评定为省市级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士、医疗救助对象等给予优惠政策。

5. 承诺整体赔付率不低于80%。

(四)承保机构

根据综合评估,确定七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主承保)、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组成共保体。服务期限从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参保率和赔付率情况,产品的保障责任和价格可在服务期内作年度动态调整。

(五)支持个账购买

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常州惠民保。

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协同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常州惠民保工作,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息息相关。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根据各自职能,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医保部门负责牵头,履行指导职责,在保障方案设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产品、参保人员身份识别、个账实时刷卡方面提供支持,逐步实现保险快速理赔。财政部门加强对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税务部门落实税收政策,对企业承担的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以内部分保费,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银保监部门注重动态跟踪,与医保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组织参与保障方案拟定等相关工作,探索建立相关服务规范,引导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升行业服务效能。承保机构要发挥市场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坚持稳健经营,通过专业、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投保人员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间加强联动,确保特殊群体充分享受保障优惠,公安部门做好见义勇为人士相关信息对接,民政部门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相关信息对接,总工会做好各级劳模相关信息对接。同时,探索研究常州惠民保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住院保险、慈善救助、残疾人意外伤害(重疾)保险、总工会医疗互助、校园意外伤害责任险等保障内容统筹衔接。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部门要支持配合承保机构,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树立参保人员健康责任和防范风险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充分利用政府资源,通过“我的常州”APP、“平安常州”、“常州人社”、“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市民知晓程度。常州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各种形式,深入各领域、各层面,进行解读宣传。教育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针对学生儿童、医护人员、退役军人、各界妇女、产业工人、志愿者群体等进行宣传告知,解读保险概念,增加感性认识,树立防范意外风险的意识,充分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作用。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常州银保监分局

常州广播电视台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常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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