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工作,支持广大退役军人安居宜居,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发挥我市住房公积金在支持退役军人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广大退役军人安居宜居而出台本《意见》。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市政府印发《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于2021年12月1日实施,为在退役军人群体中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让更多的退役军人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而出台本《意见》。
二、《意见》中的退役军人是否有地域限制?
《意见》中的退役军人无地域限制,所有退役军人都可以在我市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我市对退役军人的贷款支持政策有哪些?
根据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委﹝2023﹞1号),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在常州购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四、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有哪些途径?
一是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手续。二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试点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手续。
五、为什么鼓励退役军人将部队发放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一次性补缴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为军人住房公积金和地方住房公积金是两个系统,退役军人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法直接转入地方住房公积金系统。我市创新优化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流程,鼓励退役军人将部队发放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一次性补缴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我市按照借款人月均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退役军人一次性补缴以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将会增加,可以实现早贷多贷。
六、哪些退役军人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在我市以单位职工身份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退役军人都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七、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补缴有哪些要求?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
3. 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以单位职工身份缴存的人员需提供)。
(二)办理地点
退役军人携带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窗口办理申请一次性补缴。
(三)补缴金额
退役军人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权利与义务对等和诚信审慎的原则,补缴金额不大于《军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上的一次算清住房公积金金额。
(四)补缴次数
只能办理一次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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