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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周三)上午9:3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主任会议室

发布主题:《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许   玲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李昙云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戴文龙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

                 李建新  市水利局副局长

                 贺东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主 持 人:许德锋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新闻发布会记者席

许德锋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

【许德锋】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现在我们举行《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出席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女士,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昙云先生,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戴文龙先生,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建新先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贺东俊先生。

首先,请许玲女士介绍《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制定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

许   玲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许玲】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常州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向大家介绍《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

《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已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于2023年12月11日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一、立法过程

条例是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2022年立法预备项目、2023年立法正式项目,从立项到制定出台历时三年。在人大审议修改过程中,为更加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法规名称由“河道管理条例”改为“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突出新时代“保护优先”的治水管水护水新思路,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常州。市水利局承担起草工作,经市司法局审查,5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法规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规案。收到法规案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采取现场调研、座谈、论证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首次以专题方式与民盟常州市委开展立法协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审查报告。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此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农工委,市水利局、司法局,深入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抓好法规的研究修改。将草案在《常州日报》、常州人大网、人大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媒体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全体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市各相关部门、民主党派、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赴金坛、武进、新北、天宁、钟楼等辖市(区)和横山桥、天宁街道等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市相关部门、系统、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座谈会,广泛听取市级机关、乡镇(街道)、村委(社区)、水利学会、钓鱼协会、水上运动经营者(组织者)、涉河旅游公司、市民代表等各方面意见。邀请立法及河道领域专家对条例进行全面咨询论证。10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于10月31日表决通过。

二、特色亮点内容

条例打破传统的河道管理立法体例,是省内首个以“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第二部涉水综合性法规,与去年制定的《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完整构建起我市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共治”的治水规范体系。条例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立足提高河道保护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生态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条例分为七章、共四十八条,主要内容及制度设计如下: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条例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河道保护管理重大事项协调工作机制、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河道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河道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本区域内的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河道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道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实行河道分级及名录管理制度。条例明确除由流域管理机构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河道外,本市河道实施“三级分类、两级管理”,即划分为市级、县级、镇级河道;区域性骨干河道、跨县重要河道为市级河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县域重要河道为县级河道,其他河道为镇级河道;县级和镇级河道由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明确实行河道名录管理制度,其中市级河道名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县级、镇级河道名录由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明确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条例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河道管护机制,完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河道管护单位。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河道分级管护标准规范和考核指标体系,并根据河道分级管护标准规范制定河道管护实施方案,对河道管护实施考核。河道管护单位应当组织实施河道维修、养护、保洁等,在人口密集区域的河道以及其他危险河道的适当位置设置救生圈等救生设施设备。推行河道与近邻道路、绿化、环卫、公共设施等一体化综合管护。

四是明确实施河道生态蓝线管控。条例在不与国家蓝线管理规定相冲突的前提下,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提出“河道生态蓝线”,明确河道保护区、蓝线管控区、生态缓冲区统一实施生态蓝线管控,并整合水利、资规、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实施联合监管。河道生态蓝线范围是河道保护控制线之内的区域,应当包括河道岸线外侧一定的陆域空间。陆域空间控制的界限标准,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综合考虑河道的防汛通道、堤防安全、生态缓冲、绿化景观等因素制定。同时,明确生态蓝线范围内的活动规范,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河道生态蓝线管理办法。

五是明确加强水网建设推进水系连通。条例明确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对因城乡建设发展已经形成的河道填堵、覆盖、中断、水系不畅等情况进行普查和评估;对需要连通或者恢复的河道,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并优先组织实施。此外,明确禁止填堵、覆盖河道,同时明确因城市建设确需填堵、覆盖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或者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等,应当按照等效等量原则进行补偿。

六是明确加强河道生态治理。条例要求根据河道保护和治理需要制定实施河道建设与整治年度计划,强调河道建设与整治应当关注河道历史风貌、生态系统、人文景观等要求。要求根据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修复规范和指标要求制定实施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计划,对岸线利用项目进行清理。此外,明确新建河道应当建设生态护岸;对已建非生态护岸,因地制宜实施生态化改造。

七是明确加强农村河道治理。条例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明确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综合整治农村水系。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强化资金保障,整合发展改革、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资金实施综合治理。明确建立健全农村河道定期轮浚机制,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河道轮浚计划。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市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八是明确建立水上运动联合服务和监管机制。条例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水上运动需求,保护水上运动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市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等部门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编制可开展水上运动的河道(段)及其相应可开展的水上运动项目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除依法需要申请行政许可的高危险性水上体育项目经营活动或者水上体育赛事活动外,条例明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一般水上体育经营活动或者单位举办群众性一般水上体育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体育主管部门备案。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和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并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水上运动具体管理办法。

九是明确建立河道水文化保护机制。条例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河道和涉河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建立相关档案;对涉及河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河道、桥梁等水工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历史遗迹等编制保护名录。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可以依托河道资源合理规划建设水工遗址展示点、水情教育基地等场所和设施。

十是明确鼓励社会参与。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河道保护,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河道保护的机制,水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社会力量参与河道保护给予支持和指导。明确鼓励设立民间河长,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河道的保护、宣传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河道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并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举报奖励办法。

我就发布这些,谢谢!

【许德锋】

感谢许玲女士的详细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就《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

新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日报】

常州是江南特色水乡,域内河流环绕,水网如织,保护好、利用好这些河湖资源,事关常州人民福祉,请问农工委李昙云主任,我市制定出台《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李昙云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李昙云】

谢谢您的提问。河道保护管理立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河道是水生态的主要载体,通过地方立法,保护好、利用好河道资源,事关常州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福祉,既具有现实意义,更具有长远意义。

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532”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顺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水网建设部署,全面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推动从单一工程治理向系统发力、综合治理、专班化推进的转变,需要利用法治来予以统筹。同时,为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水上运动等河道管理中面临的新问题、新常态,也需要利用法治予以规范。

三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河道保护管理责任,进一步推进河道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国家、省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共性问题作出的普适性规范,需要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我市的河道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突出工作重点,明晰各方职责,细化管理措施。《条例》坚持生态优先和系统治理的理念,在立法思路和立法理念上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创新性,将为我市河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常州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广播电视台

请问李建新副局长,作为河道的主管部门,在《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出台后,市水利局准备如何贯彻落实?

李建新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建新】

谢谢记者的提问。《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我市河道保护管理工作设定了系列制度规范,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是水利部门接下来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将主要抓好三件事:

一是加强《条例》的普法宣传。水利部门将把《条例》列入水利普法的重点内容,创新普法举措,以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做好普及宣传工作,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将《条例》列入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本地个性专业清单,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学懂、学通、学会,自觉运用《条例》,加强河道的保护和管理。

二是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水利部门已经提前准备,正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全市河道复核和名录拟定、制定河道生态蓝线管理办法、编制河道分级管护标准规范和考核指标体系等配套政策措施建设。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就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部署,形成落实《条例》工作任务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出台。

三是依据《条例》谋划今后的工作。2024年,水利部门将在落实《条例》规定,强化执法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河道治理。加强规划前期统筹,推进常州水网规划等重点规划编制,制定全市水利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形成水利建设项目实施梯度;加强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提速生态清淤、洮滆湖综合治理进程,确保实现年度目标。加强防洪排涝基础攻坚,推进城乡水网完善和水安全保障,对已暴露的积涝点和风险点,明年汛前全部完成治理。加强面上水利工程推进,建立常州动态水利工程项目库,持续开展农村河道疏浚,生态河道建设等民生水利建设,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国家试点,形成常州样板。

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合作。水利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履职尽责,常抓不懈,形成合力,把《条例》贯彻落实好,把河道保护管理好。

常州网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网】

加强农村河道的治理和管护一直是焦点问题,请问李建新副局长,水利局下一步在这方面有哪些工作安排和工作打算?

【李建新】

谢谢您的提问。我市一贯重视农村河道的保护和管理,近年来,我局一直在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2023年,全市新增农村生态河道84条230公里,县乡级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超53%;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10条,全部建成农村示范幸福河道;完成农村河道疏浚204万方;创建9个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

农村河道治理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综合效益开始显现。全市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断面全部达标,全域消除了劣五类水体。通过疏通河道、连通水系、建设水利设施等措施,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提高了区域防洪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有效结合文化、旅游元素,全面提升城乡环境。

接下来,水利部门将抓《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围绕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一抓农村生态河道治理,落实《条例》要求,强化“区域”观念、“水系”理念,以镇、村、小流域为单元,集中打造农村生态河道示范片区。2024年,计划创建12个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新建农村生态河道约80条180公里,建成10条农村示范幸福河道,完成农村河道清淤180万方以上,将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提高到近60%。二抓面上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长效管护,开展塘坝整治、农村河道轮浚、圩堤达标建设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造,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并加强对长效管理的指导和考核,促进农村水利设施良性运行。三抓执法监管,严格查处涉河违法行为,确保农村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

【许德锋】

感谢李昙云主任和李建新副局长的解答,下面我们继续进行《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新闻发布,这也是一个民生关注度非常高的地方性法规,请许玲女士继续介绍一下该法规制定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

【许玲】

各位媒体朋友,下面我再向大家介绍《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情况。

《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已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于2023年12月11日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立法过程

近年来,我市网络餐饮服务行业迅猛发展,在方便生活、增加就业、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络餐饮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全新的一种生活方式。与传统餐饮服务相比,网络餐饮服务因链条长、环节多、隐蔽性强,食品安全风险相对更高,监管难度更大,上位法也存在制度空白。为及时填补上位法的制度空白,完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直接确定为2023年立法正式项目,在全国率先以“小快灵”形式,立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起草工作,市司法局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规案。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进行审查。8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法规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草案在《常州日报》、常州人大网等媒体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送给全体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人大、市各相关部门、民主党派、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审。同时,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基层社区、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律师、执法人员、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各方面意见。10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于10月31日表决通过。

二、特色亮点内容

规定重点围绕网络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外卖封装及包装材料、配送过程等网络餐饮服务特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环节进行规范,通过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机制,系统构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治理体系。

规定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及制度设计如下:

(一)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责任。一是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信息报告责任。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本市提供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服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在本市行政区域的实际运营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二是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核验、登记责任。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交的身份和证照(卡)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三是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信息公示责任。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续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许可等信息,并明确公示的证照(卡)图片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可以放大查看。四是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抽查和监测责任。要求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二)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一是明确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如实记录进货情况,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可追溯。二是明确规范使用、贮存食品相关产品责任。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产品标识的注意事项或者警示信息等要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餐具等食品相关产品,并妥善贮存,防止污染,确保清洁。三是明确对配送食品的封装责任。为避免外卖食品被污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包装物对配送食品进行封装,确保开启后无法复原,并对未按规定封装,拒不改正的行为设置了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罚则。要求主管部门制定封签的制作、使用规范,给予指导。

(三)明确推行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实时公开。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法规明确本市推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实时公开,推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公示食品安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技术支持,设置餐饮服务实时公开专区、标识等,为消费者提供指引。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实时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规范网络餐饮配送服务。明确配送过程中,保存条件和类别不同的食品应当分隔存放。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配送。同时,要求配送容器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并符合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明确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要求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不得故意损坏食品包装或者污染食品,并明确此类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构建各方参与的治理体制机制。一是明确政府及其部门职责。要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其工作体系;要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同时,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合规指导责任,要求其加强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行政合规指导,帮助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建立健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层治理机制,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街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律自治,形成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合力。三是明确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组建或者加入相关行业协会。四是鼓励社会监督。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规定进行奖励。

我就发布这些,谢谢!

【许德锋】

感谢许玲女士的详细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就《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关心的问题提问。

常州发布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发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网络订餐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和食品安全监管关注的重点。请问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戴文龙主任,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作为立法主题是出于什么考量?

戴文龙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

【戴文龙】

感谢您的提问,《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初衷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制定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要求。随着我市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者规模快速增长,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相较于传统餐饮,网络餐饮服务因其链条长、环节多、隐蔽性强等特点,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些重要论述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现,是更好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需要。

(二)制定规定是落实和完善上位法及相关规定的需要。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相关决定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作了一些规定,但针对性不够强;网络餐饮服务相关规章虽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上,没有形成完全闭环。为了推进上位法贯彻落实,完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亟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细化补充现行制度规范,在更高水平上保障我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制定规定是进一步提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需求。近年来,我市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通过立法及时总结固化,有利于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从而进一步提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常州日报社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

请问贺东俊副局长,市场监管局作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下一步在推动《规定》贯彻实施过程中,将会采取哪些举措呢?

贺东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贺东俊】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推动《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一、加强《规定》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规定》专题培训,做好阐释解读。通过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明确《规定》中关于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规定》相关宣传,提高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对《规定》的知晓率,压实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完善配套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规定》相关要求,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封签制作和使用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合规指引,以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为《规定》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综合治理。指导各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以《规定》为法律依据,强化风险排查和行政指导,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建设,引导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自律经营;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法律和制度刚性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作用,延伸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的触角。推动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阳光餐饮”,将外卖制作过程晒出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发挥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员、外卖小哥等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总之,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规定》施行为契机,担当担责,积极作为,努力提高我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许德锋】

感谢戴文龙主任和贺东俊副局长的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对两部法规还有其他关心的问题,请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联系。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常州人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常州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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