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发布日期: 2024-01-03   字号:〖

1月2日从市医保部门获悉,即日起,常州市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基数上限、下限均比去年有所提高。

据了解,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分别比去年提高244元、157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449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暂维持在4533元,与去年一致。

市医保中心提醒,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缴费金额的变化,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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