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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加力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23-11-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政府部门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有力举措。常州市财政局积极履职,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健全城市公交补贴保障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实施。常州市积极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完善公交发展补贴政策,促进公交集团降本增效。2021年常州市财政、交通两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财政补贴机制,保公交基本运转的同时促进公交减亏增效。2023年安排公交财政补贴预算资金11.45亿元,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保障作用,优先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交集团现代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进公交优先和稳定持续发展,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优质和舒适的出行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和谐公交。

二是加大公安交警保障力度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为更好实现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财政局认真履职,不断加大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运行经费保障力度。根据《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警务辅助人员在监管、职业保障等方面的规范要求,2023年市财政局投入经费7345.5万元,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辅警人员在全市各主要交通道口维护交通秩序;安排道路交通设施运行保障经费1880万元,用于交通标志更新、增加隔离护栏、升级交通指挥信号灯等方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级。

三是加强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为提高农村客运和巡游出租车企业及经营户的生产积极性,助推运输市场纾困解难,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市财政局加强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部分直接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巡游出租汽车司机,用于支持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城市交通道路行业发展。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3艘农村渡口渡船、173辆农村客运车辆、2981辆巡游出租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享受到1133.6万元补贴资金。部分用于统筹支持农村客运发展、有关示范城市创建、出租汽车加快电动化和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等。常州市财政、交通两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常州市市区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实施方案,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可享受一次性奖励和提前更新奖励,目前2973.51万元补贴资金已进入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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